勤工助学
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,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,助力学生成长成才,现启动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岗位设置

1.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合理申报勤工助学岗位,填写《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》(附件1),于3月7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2.岗位设置应遵循“按需设岗、合理配置”原则,重点向教学科研、行政管理、公共服务等领域倾斜。

3.经审核批准的岗位当月可申报,原则上本年度不再接受新增固定岗位申请。

二、岗位管理

1.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工作,做好学生选聘、培训、考核、评优等管理工作。

2.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,每月不超过40小时,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。

3.用人单位应加强学生思想教育,注重能力培养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
三、岗位聘用

1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统一组织岗位招聘,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2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,明确工作内容、时间安排和考核要求。

3.学生一经录用,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,确需调整的须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。

四、酬金发放

1.酬金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,按月发放。

2.用人单位应按时报送考勤记录,确保酬金发放准确及时。

联系人:蒋昱辰,联系电话:029-85603000-8167

党委学生工作部

2025年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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