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我校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帮扶的意识与能力,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。根据《第二届陕西高校班级心理委员成长训练营工作方案》要求,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,经个人申报、院系推荐、综合评审等环节,拟确定以下同学代表我校参加本次训练营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姓名 |
学院 |
专业 |
陈泉熙 |
艺术与设计学院 |
数字与媒体艺术 |
王雨蒙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会计学 |
公示时间:2025年4月17日至4月21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。
联系人:曹老师
联系电话:13783589498
特此公示。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5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