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(附件1),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认定条件
学校将从2024年6月以后立项并完成结题的校级项目中,择优推荐不超过40%的项目参加省级认定。
二、材料报送
请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准备以下材料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纸质版(一式两份)报送至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处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1、《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申报书》(附件2),项目负责人签字,并提供论文、教材及教研、科研、获奖、经费情况等作为支撑材料;
2、《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认定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2024年6月后立项且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在2025年6月13日前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(https://cxhz.hep.com.cn/)尽快完成项目结题工作,并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。超过截止日期仍未结题的项目将取消认定资格,实际结题情况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记录为准。
校企合作管理中心
2025年2月27日